同意条款

如果您不同意 Medicine Box (London) Ltd 的服务条款 (ToS),包括本网站上发布的公司条款和条件以及隐私政策,请不要使用本网站或本网站或 Medicine 提供的任何服务Box (London) Ltd. 您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接受该公司的服务条款,该条款可能随时更改。

1. 适用条件

1.1.这些条件应管辖并纳入由卖方或代表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每份货物销售合同。

1.2.这些条件应适用于排除并优先于买方提交的任何文件、任何信件或其他地方所包含或提及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或贸易惯例、惯例或交易过程中暗示的任何条款和条件,除非有明确说明卖方董事或其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排除或更改。任何相反的规定均被排除。

1.3.买方向卖方发出的每份订单均构成买方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向卖方购买商品的要约。每份此类订单仅应在向买方交付货物或卖方向买方发出相关订单书面接受书(以较早者为准)时接受。

1.4.如果在受这些条件约束的任何销售合同之后,在没有提及任何销售或购买条件的情况下与同一买方签订了销售合同,则该合同无论如何订立,均应被视为受这些条件的约束。状况。

1.5.通过接受这些条款和条件、向卖方下订单和/或接受卖方发出的任何货物,买方承认并同意他们完全或主要在其贸易、业务、工艺过程中这样做。或职业。

1.6.这些条款和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需要进行任何变更且订单仍在进行中,我们将尝试至少提前 10 天通知更改条款或我们的联系方式,但我们保留提前发出通知或做出此类变更的权利特殊情况立即生效。

2. 价格

2.1.货物的应付价格应为卖方和买方商定的价格,或者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应为发货时卖方价目表中规定的价格。

2.2.卖方有权随时取消正常价格的任何折扣,并有权修改价格以考虑通货膨胀和/或成本增加,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货物、材料、运输、人工或间接费用的成本、任何税收和其他征税的增加或征收以及汇率的任何变化。

2.3.价格不包括任何适用的增值税,买方应另外向卖方支付增值税。

3. 付款条件

3.1.除第 6 条外,第 3 条中的条件应适用。

3.2.卖方可以在通知买方货物已准备好领取或发货后的任何时间向买方开具货物价格发票。如果货物在卖方场所以外的地点交付,卖方可在货物交付时或交付后的任何时间向买方开具价格发票。

3.3.除非卖方另有书面同意,否则买方应在发票日期起 30 天内全额支付卖方发票(不得扣除、抵销或反索赔)。

3.4.付款时间是适用这些条件的买方和卖方之间所有合同的核心。

3.5.如果根据与买方的合同有任何逾期款项,卖方可以暂停供应商提供货物,直至该款项全部支付。

3.6.允许买方的任何信用延期可随时更改或撤销。

3.7.如果卖方认为买方的信誉在交付货物之前已经恶化,卖方可以要求在交付之前支付全部或部分价款,或者完全暂停交付。

3.8.如果按照《1998 年商业债务(利息)逾期付款法》(LPCD)的规定延迟付款,则应适用 LPCD 中规定的不时修订的利率。

3.9.除第 3.8 条适用的情况外,卖方保留对自到期之日起的所有未付款项按高于 Lloyds TSB Bank plc 现行基准利率 4% 的年利率收取利息(在作出任何判决之前和之后)的权利。直至(包括全额最终结算之日)。买方应按要求支付利息。

3.10.卖方保留收取费用的权利:

3.10.1.如果在任何时候账户在没有超出信用额度的任何协议的情况下逾期,每张发票将收取 150 英镑的滞纳金和上述利息;

3.10.2.合理的管理费,用于支付因买方重新出示和拒付支票而产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和

3.10.3.买方有权承担卖方因买方使用特定付款方式支付卖方发票而产生的任何直接费用。

 4. 交货

4.1.1货物交付应由卖方或卖方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之一协助,将货物交付至买方在销售点指定的地点或交付至符合以下条件的替代交付地点:已由买方与卖方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联络达成一致。

4.1.2卖方在销售点指定的任何交货日期和时间仅供估计,并非买方和卖方之间任何合同的实质内容。

4.1.3卖方的包装经过验证符合产品规格,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维护。冰箱内的商品经过至少 21 小时的验证。一旦买方声称收到货物并且进入不受控制的环境,卖方将无法就货物的性能、完整性或可持续性提供建议。买方有义务在收到货物后立即将货物存放在合适的环境中。

4.2 货物签收

4.2.1买方应准备好在销售点指定的时间段和地点接受收到的货物。如果买方在第一次尝试交付时无法收到货物,则买方将对从此后的货物承担责任。

4.2.2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卖方可以分期或多期交货。货物分期交付的;每期付款均应视为单独的合同。卖方未能按照这些条件交付一笔或多笔分期付款,或者买方就一笔或多笔分期付款提出任何索赔,买方均无权将整个合同视为已被拒绝。

4.2.3卖方没有义务根据条款和条件对因首次交货尝试未能收到货物而造成的损失向买方进行赔偿。买方被定义为放置、支付或签收货物的个人,即帐户持有人/处方者

4.2.4如果买方拒绝或未能接收根据条款和条件交付的货物,或未能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来交付和/或装运货物,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以适当的方式处置货物,并向买方追偿任何损失或相关费用。

4.2.5一旦货物被代表买方的第三方接收或代表买方留在要求的地点,卖方将不对货物承担责任,无论是冰箱内的还是常温的。这将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的员工、酒店/医院/公寓楼的工作人员、安全场所、邻居等。买方应确保已通知任何有权代表买方接收货物的第三方,并做好接收货物的准备。买方应确保接收货物的授权第三方将货物存放在正确的条件下,直到买方收到货物。

4.3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卖方可以选择通过经过验证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加快交货,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以下规定:

4.3.1卖方将确保由“批准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促进交付,实际使用的提供商将由卖方根据适用性自行决定。卖方将尽力满足买方的具体快递使用要求,但买方了解,许多因素可能会限制卖方向买方提供所选快递的能力,因此卖方无法保证首选快递服务选项。

4.3.2未经卖方明确书面同意,卖方不对买方与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代表之间就交付达成的任何协议承担责任,也不承认其有效性。

4.3.3买方理解,对交货详细信息的任何更改必须通过联系卖方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客户服务团队的成员进行。买方应保留所有联系记录,直至货物交付满意为止。

4.3.4如果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尝试交货,则买方有责任安排从仓库或收集点进行收集。

4.3.5买方理解任何第三方增值服务或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通知、短信通知、Digit RX 等软件支持系统、交付时间升级或包裹店交付应被视为附加服务,且不受卖方保证。对于因这些附加服务失败而导致的任何交货延误,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6买方应确保代表其行事的第三方代表接受的货物按照 GDPR 法规进行存储,以确保货物所在包装或其上显示的个人数据不存在违规行为。内容。

5. 退货

5.1.不以销售或退货为基础提供任何商品。

5.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接受冷链(冷藏)商品的退货,除非发生了错误且无可辩驳地证明是卖方的过错。

5.3.由于第三方提供商(例如快递公司)未能提供服务而可能出现的任何错误不构成退货的理由。卖方对其无法控制的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5.4.仅在书面同意并附有卖方签发的退货表的情况下才考虑退货。不遵守卖方退货政策中概述的条款和条件将使买方的退货索赔无效。

5.6.必须在收到订单后 24 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告破损或错误。错误商品(不包括冷链商品)必须在收到订单后 5 天内以原包装原封退回。如果快递出现问题或我们的拣货错误,则仅在收到后 24 小时内接受冷链退货。破损物品必须与包装一起保存并保留以供承运人检查。

5.7.未经买方明确同意,卖方保留销毁买方退回的任何货物的权利。

6. 风险和所有权

6.1.根据第 6.2 条,货物损坏或丢失的风险应按如下方式转移给买方:

6.1.1.如果货物交付至卖方场所,则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可供提取或交付时;

6.1.2.如果货物交付给买方,则为交付时;如果买方错误地未接收货物,则为卖方交付货物时。

6.2.尽管已交付且风险已转移,但在卖方收到现金或清算资金、全额支付约定价格以及买方在本条件下欠买方的所有其他款项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不得转移给买方。卖方。

6.3.在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之前,买方应作为卖方的受托代理人和受托人持有货物,并应:

6.3.1.除根据第 6.6 条规定外,不得放弃对货物的占有;

6.3.2.将货物与买方和第三方的货物分开,并作为卖方的财产进行适当存储、保护和投保,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货物损坏或变质

6.3.3.确保货物不存在任何费用、留置权或其他负担。如果买方未能这样做,则买方欠卖方的所有款项应立即到期应付(在不损害卖方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

6.3.4.一旦发生第 12 条中规定的任何事件,请立即通知卖方,并向卖方提供卖方可能不时要求的与货物相关的信息。

6.4.在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之前(前提是货物仍然存在且未被转售),卖方有权随时要求买方将货物交付给卖方,并且如果买方未能立即进入买方或任何第三方存放货物的任何场所,并检查或收回货物。

6.5.在任何情况下,买方对货物的占有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均应终止,如果:

6.5.1.买方欠卖方的任何款项(无论是关于货物还是其他方面)未在到期日支付给卖方;

6.5.2.发生第 13.1 条规定的任何事件时;买方违反了与卖方的任何合同。

6.6.当买方经卖方同意(但不得另行同意)占有货物时,买方可以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出售货物,但前提是:

6.6.1.在买方与其次级买方或客户之间,买方应作为委托人出售货物,并且无权使卖方与次级买方或客户或任何其他人建立任何合同关系或承担责任;

6.6.2.在卖方和买方之间,买方应作为卖方代理人以信托身份出售货物;

6.6.3.买方应为卖方信托持有此类销售的收益;

6.6.4.卖方有权获得信托账户赚取的任何利息;

6.6.5。如果卖方收到的销售收入超过买方就货物欠卖方的全部金额,卖方应将超出部分退还给买方。

6.7.尽管有第 6.2 条的规定,如果买方在到期日之前未付款,即使货物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买方,卖方仍有权就货物价格向买方提起诉讼和/或有权在交货后随时通知买方,自通知之日起将货物的财产转移给买方。

7. 出口销售

7.1.如果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术语(例如 CIF、FOB 或 FCA)进行销售,则应适用 ICC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时修订)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除非与其中包含的任何规定不一致。在这些条件下。除非买方和卖方另有书面约定,货物应由 FCA 交付至指定地点或装运点。

7.2.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供应合同(根据 1977 年《不公平合同条款法》第 26 条的定义)销售的任何货物的价格应以买方开立的令卖方满意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作为担保,信用证的受益人为卖方在收到卖方订单接受表后立即付款,并由卖方可接受的英国银行确认。信用证应为应付给卖方的货物价格(连同任何应付税款或关税),有效期至少为六个月,或卖方预计交货的更长期限。卖方有权在向该英国银行出示卖方指定的文件后获得付款。

7.3.买方有责任遵守目的地国家/地区进口和销售货物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还应承担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相关费用以及所有运输和运输费用。货运(无论是空运、海运还是其他方式)。

7.4. 1979 年《货物销售法》第 32(2) 条不适用。卖方没有义务根据该法第 32(2) 条发出通知。

八、责任

8.1.卖方保证货物质量令人满意,并符合交货时的任何规格。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法令、普通法或其他与商品相关的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其他条件、保证和陈述均被排除在外。

8.2 .卖方对有缺陷的货物的唯一义务是选择弥补任何短缺或未交付的情况和/或适当更换任何被发现损坏或有缺陷的货物和/或将此类货物的费用退还给买方。

8.3.卖方对买方承担的责任总额,无论是由于疏忽、违约、虚假陈述还是其他原因,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买方就任何事件或一系列事件为货物支付的价格。

8.4.卖方不对买方承担以下责任:

8.4.1.由于异常或不适当的储存条件(包括货物在仓库或其他储存设施内堆放和移动的方式)或买方的使用或任何行为、疏忽或违约而导致的货物缺陷,或任何第三方;

8.4.2.对于货物缺陷或交付差异,除非买方在收到货物后 24 小时内通知卖方,或者在交付后 12 个月内通过合理检查未发现缺陷的情况下通知卖方;

8.4.3.由于买方提供的任何图纸、设计或规格而导致的货物缺陷;

8.4.4.如果尚未支付货物总价;

8.4.5。除非买方事先获得卖方授权,将涉嫌有缺陷的货物退回卖方的装运点,并预付运费;

8.4.6。对于买方遭受的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或损害、成本或费用,无论是如何造成的;或者

8.4.7.任何利润损失、销售或业务损失、协议或合同损失、预期储蓄损失和/或商誉损失或损害。

8.5。这些条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卖方因疏忽、欺诈或欺诈性失实陈述或违反 1979 年《货物销售法》第 12 条所暗示的条款而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

9.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超出该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事件而延迟履行或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和条件下的任何义务承担责任。

 10. 样品

提供给买方的任何样品仅供参考,绝无任何关于资格、描述、用途适用性或适销质量的明示或暗示条件或保证,并且买方应被视为已事先对此类事项感到满意。订购货物。

11. 订单和规格

11.1.买方应在足够的时间内向卖方提供与货物有关的任何必要信息,以使卖方能够履行这些条件下的义务。

11.2.除非卖方明确书面同意,否则卖方提交的所有图纸、设计、规格以及重量和尺寸细节仅为近似值,卖方对任何与这些图纸、设计、规格和重量和尺寸的偏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买方应向卖方提供其增值税注册号、注册国家以及卖方所需的任何信息,以使其能够遵守任何适用税收制度下的义务。

11.4。卖方可以对货物的规格进行更改,以符合适用的健康和安全或其他法定要求,或者卖方合理认为此类更改不会降低货物的质量。

11.5。卖方的货物规格并不涉及货物是否符合国家或当地法律要求,卖方也不作出任何保证(明示或暗示)。

12. 产品召回

12.1。如果买方意识到或者是政府或监管机构要求、法院命令或其他指令从市场上撤回任何卖方产品的对象(召回通知),则买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附上一份召回通知。

12.2.除非法律要求,买方只能在获得卖方书面许可并按照卖方合理指示的情况下从市场上召回或撤回卖方的货物。

12.3。在以下情况下,卖方可以发出召回或从市场上撤回其货物的通知(自愿召回通知):

12.3.1.卖方商品(或其中任何商品)的供应或使用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12.3.2.卖方的货物(或其中任何货物)是或可能是不安全的;

12.3.3。卖方的货物(或其中任何货物)是、可能是或可能变得非法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机构或行业标准;

12.3.4。卖方货物(或其中任何货物)的缺陷可能会对卖方的声誉或品牌造成损害;或者

12.3.5。任何其他合理理由。

12.4。买方必须:

12.4.1.遵守任何召回通知或自愿召回通知;和

12.4.2.根据卖方合理要求,提供从市场上召回或撤回相关商品的协助,并遵守卖方关于实施召回或撤回流程的指示。

13. 终止

13.1.在下列情况下,卖方可以向买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与买方之间的本合同或任何其他现有合同:

13.1.1.买方指定接管人或行政接管人,通过清算决议(除善意的有偿付能力的合并或重组计划外)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为此作出命令,并受管理命令与其债权人达成任何自愿安排,或停止或威胁停止开展业务,或者发生相当于以下任何情况的任何国家或地方法律;

13.1.2.买方未能在到期日或任何商定的宽限期内支付本合同或任何其他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

13.1.3。买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第 13.1.2 条除外)或与卖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合同的任何条款,且在可以补救的违约情况下,未在书面请求后 14 天内进行补救这样做;

13.1.4。买方超出卖方的信用额度;

13.1.5。卖方合理地认为上述任何情况可能发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13.2.如果合同根据第 13 条终止,并且货物已交付但尚未付款,则无论之前有任何相反协议,价格均应立即支付。

13.3。本合同的终止不应影响卖方应计的任何权利或责任,也不影响任何明示或暗示拟在终止时或终止后生效或继续有效的条款的生效或继续有效。

14.作业

14.1.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买方在这些条件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让。

14.2. 1999 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不适用于这些条件。非这些条件当事方的人不得拥有或获得执行这些条款和条件中任何条款的任何权利。本规定不应影响任何第三方因 1999 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而存在或可获得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15. 健康与安全

买方同意适当考虑卖方提供的任何信息,以及有关货物设计用途或经过测试的信息,或有关确保货物始终安全且不存在健康风险的必要条件的信息,并且买方承诺采取上述信息中可能指定的措施,以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确保货物始终安全且不存在健康风险。

16. 留置权

卖方有权对买方拥有的所有货物和财产(尽管买方可能已全额付款)享有一般留置权,以满足全部或部分(视情况而定)的要求。根据任何合同出售并交付给买方的任何货物的未付价格。卖方有权用卖方欠买方的任何款项来抵销买方欠其的任何款项。

17. 标题

这些条件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并不影响这些条件的解释或解释。

18.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任何主管当局认为全部或部分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等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具有完全效力。双方应尝试用有效或可执行的条款替代任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的经济、法律和商业目标。

19. 弃权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不得被解释为或视为对该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也不应妨碍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补救措施。补救。任何一方对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的放弃不得被视为对先前或随后的违约行为的放弃。本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20. 代表

除非经卖方书面确认,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无权就货物作出任何陈述。在签订合同时,买方承认其不依赖任何未经确认的陈述,并放弃因违反任何陈述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21. 通知

在这些条件下需要发出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亲自递送或通过预付费普通邮件(如果地址位于英国境外,则为航空邮件)或传真发送至最后所知的相关方。地址。专人送达的通知在送达时应视为已送达,通过普通邮件发送的通知应在发出后 48 小时(如果通过航空邮件发送则为 7 天)视为已送达,通过传真发送的通知应视为已送达。已于发货之日送达。

22. 适用法律

适用这些条件的任何合同均应受英格兰法律管辖并根据英格兰法律解释。双方均服从英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23. 变化

除非买方和卖方授权代表书面同意,否则对这些条件的任何变更均不具有约束力。

  1. 处方商品

24.1。处方商品可以在收到处方之前通过在线系统预订。在配发处方商品之前,卖方必须收到由注册处方医生签署的原始处方(而非副本)。

24.2.根据处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仅供指定患者个人使用,不得转售。处方商品将被运送到患者指定的地址。处方者及其同事/雇员作为患者的代理人,代表患者接收、储存和支付货物,必须征得患者的许可。处方物品的费用仍然由指定患者(即预期的最终用户)承担,如果未付款,卖方保留向患者代理人和患者(连带或个别)追偿的权利,作为买家。如果卖方因患者代理人转售或以其他方式滥用指定患者处方物品的零税率状态而承担任何增值税责任,则卖方将有权向买方追回所有此类增值税。

24.3。为了患者的安全,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我们不会坚持面对面咨询。

25. 批发订单

25.1。 Medicine Box (London) Ltd 可以处理批发订单。批发订单受 MHRA 的规则和条例约束。

25.2.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接收批发订单:

25.2.1.医生、牙医或药房签署的命令/申请单

25.2.2.基于 WDA(批发分销授权)交易

25.3。批发订单必须进行各种验证检查,例如现场检查和个人/个人检查,包括:

25.3.1.送货地址 – 只能是 CQC 注册的

25.3.2. GPHC 注册或 WDA 注册,如果没有注册,我们将必须进行额外的检查,以确保货物被运送到安全的地点。

25.3.3。个人个人支票——我们必须能够确认签字人的注册号码(即GMC号码)和个人身份(即身份证/水电费账单),

25.3.4。其他检查 - 如果无法满足上述所有要求,我们可能会进行其他尽职调查,包括增值税检查和签署的声明,可能需要发送这些声明来确认货物的存储和处理责任。